发展规划委员会职责任务与人员组成

发布时间:2011-10-11作者:设置

    为推进学校健康协调发展,提高运行效率和办学效益,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校务委员会调度、协调项目督办工作落实机制,深化扁平化管理,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体制和运行机制,决定设立发展规划委员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任主任,协管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管和校聘教授代表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由发展规划处事业发展目标规划、立项、评检与学校管理体系构建主管兼任。
    委员会职责任务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学校发展规划、寻求重要发展机遇等工作的决策、决议、工作部署。
    2、根据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组织编制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核批准。
    3、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对职能部门提出的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部门贯彻学校规划的实施意见予以综合与初审,报学校党委会审核批准。
    4、监督职能部门对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对职能部门提出的校园重要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报学校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5、对本委员会所包涵业务工作领域的重要工作事项提出方案与决策建议,主要是发展机遇的寻找与确定、招生计划的编制、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重点、院系布局与整合、统计调查与分析等。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由委员会监督执行。
    6、综合、协调全校各二级学院建设与发展,听取、审议发展规划处组织的重点调研报告,并提出建设建议与方案。
    7、定期对学校基本情况信息进行分析,在论证基础上,组织发布指导性、预警性数据资讯。
    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
    主任:徐同文
    副主任:周有波
    委员:刘泰东、任民、杨天梅、张以刚、葛铃銮、马万勇、王瑞明、张旭东、王权、张建华、刘树明、许崇海、綦星光、赵传山、邹志勇、魏嘉、周韶华、李天铎、姚金水、耿玉水、韩明暖、陈国兴、察可文、许广法、王春诗、崔波、刘学方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办公室主任:刘泰东(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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