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中的权责划分(2015.12-校院两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25作者:设置

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中的权责划分

【作者】林健

【机构】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所属期刊栏目】学者论坛200911期)

【摘要】

目前,我国大学普遍实行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是,学校与学院之间权力和责任的划分。本文以校、院、系之间的关系分析为基础,首先讨论校、院之间权责划分的原则,然后分别界定学校和学院各自应具有的权责,最后研究如何转变学校职能部门的功能。


【摘编】

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是指学校宏观上决策,学院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多数大学实行的校院模式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学校沿用传统校系模式中的管理运行机制,没有成功地实现管理中心的下移,主要管理职能仍然留在学校层面,人权、财权和重大事权仍然集中在学校。


一、校、院、系之间关系分析

层次

权力分配

职能分工

核心地位

管理方式

学校

政治权、行政权、学术权、民主权

决策(服务)

决策中心

目标管理

学院

行政权、学术权、民主权

管理(决策)

管理中心

过程管理

系(所)

学术权、民主权

运作(执行)

学术中心

绩效管理


二、校、院权责划分的原则

大学与学院之间权力和责任的划分必须符合校院模式这种体制设计的要求,遵循一定的原则,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清晰、权限明确,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校院模式的优势,以高效经济地实现大学的办学目标。

1.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学院实体化的基础

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原则是发挥学院功能和作用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相应的权力,学院就难以履行其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责任,无法发挥学院应有的作用,进而不可能实现校院模式设计中的目标。

目前大学实行校院模式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责大于权或有责无权。因此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原则的贯彻,不仅要在设计校院模式之时,通过学校与学院的相互协商,明确学院的责任并配以相应的权力;而且还要在实行校院模式过程中,对增减的责任对应的权力予以相应的调整。

2.集权与分权相统一:大学高效运行的前提

如果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最高管理层,不仅会使高层领导的精力消耗在繁琐的日常事务当中,顾此失彼,而且还会严重地影响甚至忽视组织有关战略性、方向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在目前实现校院模式的多数大学中,虽然日常事务管理和相应的经费支配权基本分配到学院,而主要人事权、财权、关键资源的分配权和重大事权仍然集中在学校,呈现出学校集权的特征。

3.激励与控制相结合:学院制稳步发展的需要

分权是对学院的高度信任,是对学院工作最好的一种激励。

在实行校院模式过程中,信任和控制总是并存的,分权是建立在信任控制这一矛盾之上的。

学校在对学院运用所赋予权力进行控制时,要防止和避免越权、反授权和弃权等现象的发生。

权力的分配可以通过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称制度分权,与组织领导在工作中的授权两种方式来实现。


三、学校具有的权责

在校院模式下,学校层面应以宏观决策与管理服务为主,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具体事务之上的宏观领域,构建一个简政放权,以目标管理为主,具有宏观调控能力的精干高效的校级行政管理系统。总体上说,学校的主要职责应在制定规划、宏观决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服务保障等方面。

学校主要职责相对应的学校层面的主要权力应限制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办学方向,二是政策制度,三是组织人事,四是财务管理,五是内部协调,六是检查评估,七是后勤保障,八是服务咨询,九是公共关系。


四、学院具有的权责

学院承担着大学发展的主要责任,这些责任的履行需要学校赋予学院充分的权力,以保证学院能够高效优质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具体而言,学院应具有如下方面的权限:一是人才培养,二是科学研究,三是社会服务,四是学科专业建设,五是人事管理,六是财务管理,七是学生管理,八是资源配置,九是机构设置,十是对外交流合作。


五、学校职能部门功能的转变

伴随着学校权力的下放和管理重心向学院的下移,学校职能部门在学校所扮演的角色应该随之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职能部门的功能进行调整和转变,以保证校院模式的有效运行。

1.职能部门的重新定位

在校系模式下,大学的管理重心在学校层面,职能部门的定位是以管理为主、服务为辅。

在校院模式下,学校层面部分权力和责任的下放使得大学的管理重心在学院层面,职能部门的定位是以服务为主、管理为辅。

2.职能部门机构的精简

首先,从为学院提供全面和系统的服务的角度考虑,学校应当尽可能把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使一个职能部门拥有相对完整的职能。其次,对哪些主要权力已下放到学院的职能部门,应进行相关岗位和职数的精简和部门的重组。

3.职能部门工作性质的转变

机构精简后的学校职能部门,其工作性质应由原来的以管理为主转向以为学院服务为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术、政策咨询、对外联系和沟通协调四个方面。

4.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学校职能部门能否为学院提供优质的上述服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是一个关键。要做好组织重视、人员招募、体制建设、在岗培训等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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