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2015.12-校院两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29作者:设置

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作者】 刘亚荣; 高建广; 梅强; 张金刚; 李华; 计建炳; 孙毅; 

【机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河南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管理处

【所属期刊栏目】 考察/调研报告 (200803期)

【摘要】

通过对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进修的第26期和第2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35位学院院长(包括学院书记)10所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的高校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校院两级管理的改革基本处于事权下移,财权、人权和重大事权仍然集中在校级的状态,呈现出管理中的职能分权特征,仍然是一种集权状态。这种管理状态与我国高校和政府存在密切的、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因此,我国高校很难实行真正的学院分权管理体制。目前的事权下移式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仅仅是应对校级管理难度增大而作出的适应性管理结构调整,但适当的分权的确减轻了校级的财政和事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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