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对普通高校多校区办学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存在多校区办学情况的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形成书面报告。根据学校(科学院)主要领导的批示,由发展规划处等有关处室负责按通知要求做好落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各相关处室提供的文字材料
1.校区管理模式和组织架构(组织部负责);
2.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此项涉及部门较多,请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国资处等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范围各自撰写);
3.校区功能定位(基建处负责);
4.形成上报调研报告(发规处负责)。
二、多校区办学情况表填写
1.齐鲁工业大学多校区办学情况表信息项填报(初稿)(发规处负责);
2.齐鲁工业大学多校区办学情况表信息项核对填报(请国资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负责核对或填写)。
三、相关要求
1.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准确、简洁,字数不限。
2.以上各项工作请在2月10前完成。
电子版送至邮箱:fgc@qlu.edu.cn。联系人:王青竹 宿大伟 电话:13589032910、15165079817
附件1:关于对普通高校多校区办学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多校区办学情况表(初稿)
发展规划处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