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提升我校创业教育与实践水平,实现各级政府及我校“创业带动就业”目标,有效提升我校在校生创业、就业能力与水平,结合我校创业、就业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齐鲁工业大学创业学院。
创业学院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创业教育与孵化、辅导体系设计与建设;
2、 负责创业教育、创业研究、创业辅导的师资队伍建设;
3、 承担全校大学生“创业基础”必修课程的讲授工作;
4、 承担全校创业管理高级班的策划、招生与教育培训实施工作;
5、 承担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生态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工作;
6、 辅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7、 联系与承接各级政府部门相关创业政策落地工作;
8、 开展创业管理学科相关科研工作;
9、 承接创业管理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创业学院挂靠学生处,机构及人员组成如下:
院 长:周有波
副院长:刘传波(常务) 于明梓 张文斗 陈加奎 刘学方
下设办公室、教研中心、孵化中心和推广中心。
齐鲁工业大学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