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院)出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21作者:设置

   9月10日,学校(科学院)党委印发《关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齐鲁工大鲁科院党字(2020)60号】文件,标志着我校(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文件一共包含三个层次四个材料:一个主文件,也就是《实施意见》;三个附件,分别是《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细则》、《权力下放清单》和《配套支撑改革推进工作台账》。

1.关于《实施意见》。《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确立了改革的指导思想;设定了改革的总体目标设计了改革总体思路和方向。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契约管理原则;坚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原则。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化校院两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三是深化校院两级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四是深化校院两级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制度改革;五是深化校院两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改革。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坚持党对改革的全面领导;二是统筹协调推进。按照“整体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三是强化服务支撑。坚持以“放”为主,“管”“服”跟进的理念;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发挥学校领导联系学院的指导作用。

2.关于《实施细则》。为落实好《意见》,《细则》的制定,旨在按照“应放尽放、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原则,聚焦人、财、物等关键要素的“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实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下放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内容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四个方面的改革内容路径要求。

3.关于《权力下放清单》。根据发展需要和《意见》要求,梳理出来向学院下放的权力清单包括内设机构及编制使用权、干部推荐使用与考核权、人事人才管理权、财务管理权、资产管理权、本科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权、研究生培养及学科建设权等7大类,共计36项具体权力。

4.关于配套支撑改革推进工作台账。为了《意见》发文后各项配套工作的落地实施,制定了支撑改革推进工作台账,落实放管服一体,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运行好,明确了配套政策制度/办法流程清单及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实施时间,具体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才培养与科学建设制度等共计43项配套制度/流程,全部于今年制定完成并组织实施。建议列入督查事项推进,确保改革要求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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