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自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作者:设置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文件的落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的教育方针权威性指导性地位和作用,自觉对标对表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宗旨方向和目标任务,把牢政治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清理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不断提升办学治校、教书育人质量和水平。

二、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通知》要求,要聚焦办学治校、教书育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以下六项重点任务,认真查找与党的教育方针不相符的观念和行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一)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点梳理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纳入学校各级党组织学习、组织生活和教师培训研讨等情况,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师生员工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二)对照党的教育方针检视办学理念,进一步总结凝练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校训校风,结合谋划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不断坚定正确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三)着眼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梳理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的情况,特别是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是否开足开齐,相关学科专任教师配备是否到位。(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四)围绕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重点梳理检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情况,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处)

(五)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全面梳理盘点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照“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要求,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工作,推动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六)对照党的教育方针规范表述和贯彻落实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校园各类标语标识、条幅口号等,加强开学和毕业典礼等仪式庆典活动管理,发挥校园文化对师生思想浸润的积极导向作用(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台账。各牵头部门要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和短板弱项,建立并动态更新整改工作台账,及时开展整改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撰写自查报告。各牵头部门要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举措,将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整改工作台账,于202196日前发送至fgc@qlu.edu.cn

(三)整理支撑材料。各牵头部门负责整理和保管自查报告及整改工作台账所涉及的支撑材料,以备上级部门抽查。

联系人:宿大伟  王青竹,联系电话:89631921

附件: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整改工作台账

 

 

发展规划处

202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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